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侯荣 通讯员 陈雪
“针对聂涛案暴露出学校基建领域存在的问题,请你们认真梳理,及时报送以案促改工作情况。”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工业学院纪检监察组向该校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聂涛是何人?该案是怎么发现的?还得从一次巡视说起。
此前,四川省委第五巡视组进驻成都工业学院,问题线索组工作人员查阅大量工程资料后发现,学院实训与创新大楼项目、综合实验楼项目招投标异常,预判背后有“故事”,随即联合驻学院纪检监察组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这些项目招标很可能存在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潜在参选人,以及围标、串标等情况。经过深入分析,初步锁定负责上述项目招标工作的该学院党委委员,宜宾校区党委委员、副主任聂涛。
初次谈话中,聂涛始终未正面回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而是反复强调自己在学校基建部门多年的辛劳,对设置限制性条款的问题仅以工作繁忙未仔细审核为由搪塞。
在谈及该学院实训与创新大楼项目的承建商唐某时,聂涛表示因工作常有联系。工作人员询问其可否告知唐某的电话号码时,聂涛却说没有唐某的电话号码。
“为何常联系却没有电话号码?请如实说明情况。”
一阵沉默之后,聂涛道出了原委。原来,由于担心自己的问题暴露,聂涛删掉了手机里唐某的电话号码。
抓住这一突破口,工作人员追问:“这个项目为什么要求提供全国注册招标咨询策划师资格?这一项的分值设置高达8分,是否和唐某有关?”
“没有,他也没有给我送钱,我向组织保证,我只是向他借过钱。”聂涛思索后回答。
经继续调查发现,聂涛曾于2016年和2018年分两次向唐某“借款”共计30万元,当时既无借款凭证,也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时间,且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直未归还这笔“借款”。
巡视谈话进入关键阶段,问题线索组通知学院分别联系建筑商唐某、张某到巡视组驻地谈话并取得实质突破。
经查,聂涛在担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处副处长、处长,成都工业学院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期间,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关照,收受“好处费”共计120余万元。最终,聂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针对聂涛案暴露出的问题,巡视组与驻学院纪检监察组继续深挖彻查,督促学院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聂涛主动投案的12天后,成都工业学院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唐某主动联系驻学院纪检监察组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