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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全省“稳经济、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冀民函2022〕41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影响,我省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能做企业想做但靠单个企业做不到的事,能做市场需要做却又无人牵头去做的事,能做政府想要做却无精力去做的事。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扛起“稳经济、促就业”的政治担当。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积极贡献力量的通知》(民办函〔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要求,现就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在稳住全省经济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作用,主动融入并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为全省“稳经济、促就业”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解读政策、发挥效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迅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民政部《通知》精神,做政策的明白人、解读的带头人。要通过编发政策快讯、要点解读、办事指南等方式,及时将一系列利好政策传达到广大行业企业中去,确保企业用足用好,发挥效用。

(二)搭建平台、优化服务。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组织开展展览、展销、项目洽谈、银企对接、人才交流等活动,推介企业产品、促进区域合作、扩大销售市场、精准对接资源,实现组团发展,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务实管用的服务。

(三)规范收费,营造环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民政部关于“减税降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不得变相或强制入会,阻碍退会。

(四)深入调研、反映诉求。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深入会员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和实际困难,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推动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五)突出重点、精准帮扶。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企业的帮扶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搭建行业发展沟通交流、供需对接平台,整合行业领域资源,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服务项目的含金量。

(六)服务大局、促进就业。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广泛、贴近产业一线、突破区域限制的优势,全力为会员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搭建平台,动员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要紧盯双向需求,集成供需信息,畅通高校毕业生选岗就业渠道,帮助解决会员企业招工难问题,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力量。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提高认识,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监督管理,结合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级评估等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为。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在推动“稳经济 促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争取激励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本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设置更多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并对在助力稳住全省经济发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予以适当倾斜,切实为行业协会商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厅将全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稳经济、促就业”活动,在厅网站开设宣传专栏,汇集亮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各地上报的经验做法,予以重点宣传报道。各地在工作开展中的做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可及时向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

河北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