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复核、其他投标人质疑或外部检查审计,发现个别投标人应否决未否决,对此是选择递补中标、重新评标,还是重新招标,经常困扰投标人,一旦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违法违规的风险。本文按照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不同时段,结合多种情形进行了分类分析,给出了处理方法和相关建议。
个别投标文件的否决对评标结果的影响 重新评标是否改变原先评标结果,主要看个别投标人否决投标文件对评标结果的影响,需要分析其投标报价是否纳入评标基准价,从而判断是否会影响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分中根据投标人排名进行横向比较评分的情况较少,在此暂不考虑)。若某项目存在5个投标人,分别按反比法(个别报价影响评标基准价)、均价法(所有报价均影响评标基准价)进行分析。 (一)反比法 以是否影响评标基准价为维度,分别以无否决(原评标结果)、非最低报价被否决(投标人B被否决)、最低报价被否决(投标人A被否决)这三种情形计算,其中价格分满分30分、其他评审项满分70分。 1.模型1(投标人分值相差较大) 各家得分及排名情况如表2所示: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 (1)无否决(原评标结果)情况下,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A、B、C。 (2)当非最低报价(投标人B)被否决后,此时由于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最低报价未发生变化,各投标人价格分未发生变化,各自排序也未发生变化。 (3)当最低报价(投标人A)被否决后,尽管评标基准价发生变化,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未发生变化。 2.模型2(部分投标人总分相差较小,其中B和C总分仅相差0.02分) 各家得分及排名情况如表3所示: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 (1)无否决(原评标结果)情况下,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A、B、C。 (2)当非最低报价(投标人B)被否决后,此时由于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最低报价未发生变化,各投标人价格分未发生变化,各自排序也未发生变化。 (3)当最低报价(投标人A)被否决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C、B、D,此时B和C的排序发生变化。 (二)均价法(基准价法) 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均价为基准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并最终折算到满分30分。 均价法各投标报价均直接影响评标基准价,分别以无否决(原评标结果)、非最低报价被否决(投标人A被否决)、最低报价被否决(投标人B被否决)这三种情形计算。 1.模型1(投标人分值相差较大) 各家得分及排名情况如表4所示: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三种情形评标基准价均发生变化,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未发生变化(后两种情形下,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分差缩小)。 2.模型2(投标人分值相差较小) 各家得分及排名情况如表5所示: 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三种情形评标基准价均发生变化,且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三)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 当被有效异议的投标人报价不改变采购项目评标基准价时(例如反比法中非有效最低价被否决),不影响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及综合排序。 而其他情形均有可能改变其他投标人的综合排序,特别是当各投标人之间总分非常接近、分值差距较小时,任一投标人中途被否决,均有较大可能彻底推翻原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