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的欲望不断膨胀,敬畏之心不断消失,完全忘记了‘绝利去欲、不辱于身’的教训……”回顾自己偏移的人生轨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江悔恨不已。
张某江,男,1969年10月出生,先后在阳朔县金宝乡政府、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工作。在2014年至2021年间,张某江先后利用任县林业局、县财政局“一把手”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采购、招标、工程评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286.3万元。2019年,在项目评审结算过程中,采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政资金30余万元。
2021年11月,张某江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被阳朔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某江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2万元。
初心蒙尘 欲随权长起贪念
张某江出生在一个边远山区的贫困家庭,从小他便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一心读书,考取了中专,工作后端上了“铁饭碗”,成为村里人引以为傲的国家公务员。幼年的穷苦经历,铸就了他吃苦耐劳的品质。“不能乱收人钱财”是母亲给他的教诲,让他也曾有过干净、纯粹的干事创业时光。
由于工作表现出色,张某江逐步成长为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仕途上可谓顺风顺水。可随着工作岗位的调整,张某江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在围猎者眼中,财政局长就是一尊“财神爷”,巴结他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每天沉迷于觥筹交错中,在他们的吹捧恭维下,张某江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不正之风是腐败滋生的温床。逢年过节,老板们都会拿着礼品、烟酒和购物卡来拜访,张某江从最初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坦然接受,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向我行贿的对象,有的是互相熟识的老朋友,有的是熟人推荐介绍的老板,我为他们办成了事,他们给我一点辛苦费、劳务费时,就如同接过他们递来的一支烟那样自然、顺手。”思想松懈、纪法意识淡薄让张某江逐渐丧失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弱化,导致精神上缺“钙”,得了“软骨病”,从接受宴请到收受请托人财物,失去了原则,打开了贪腐的大门。
漠视纪法 滥用公权谋私利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权能变钱”的观念慢慢在张某江脑中形成。
“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看到别人受法纪处分觉得事不关己,没有形成震慑和警醒作用,心存侥幸。”“我是财政局长,掌控一方财权,大小事情一个人拍板定调,没有人能监管得了我。”
2016年至2017年,张某江在工程承揽上一人说了算,通过直接安排、打招呼等方式安排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89万元;2018年至2021年对项目招投标等进行暗箱操作,不惜改变原有的制度,先后帮助不同公司,并分配相关业务,收受贿赂183万元。本应是堤坝和防火墙的规章制度,在张某江看来形同摆设,肆意“拍板”搞权钱交易,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资财来路不正,心里有鬼,自会想办法遮掩躲藏。为转移贪污贿赂所得资金,2020年4月,在党政领导干部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中,张某江伙同其亲属签订虚假土地承包转让协议,将自己受贿款56万元现金交由亲属,再让亲属以支付土地转租款的名义汇入其本人的银行账户。事后,张某江以虚假转让协议书及56万元转账记录向组织谎称自己完成了清理任务,隐瞒其违规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事实。
“作为组织培养的一名的领导干部,本该忠诚、干净、担当,但在需要我体现忠诚老实的时候,我没有言行一致。”曾一度认为自己的贪腐行为做得“天衣无缝”而沾沾自喜,如今其亲属也成为了共犯,张某江悔不当初。
欲壑难填 心理失衡大肆敛财
“能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没想到轮到我时政策又变化了,觉得组织委屈了自己、亏待了自己,心理慢慢失衡,滋生了收取‘好处费’来弥补的愚蠢念头。”审查调查期间张某江说。事后得知组织早已将他列为考核对象时,张某江觉得自己辜负了组织的厚望,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像一张无形的巨网,张某江幡然醒悟,自己违法违纪的事有朝一日终难逃法网。在经过强烈的内心挣扎后,张某江选择了主动投案。
在留置期间,张某江深挖他走向违法违纪道路的思想根源,写下了长达36页纸的忏悔书,“我每收下一笔贿赂,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埋下一颗炸弹,收的次数越多,埋下的雷就会越多,最终会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我辜负了亲人的厚望,伤害了妻子,连累了成绩优异即将高考的儿子……”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家人深深的愧疚。
从寒门子弟到“一把手”,从全村学习的榜样到警示教育的典型,张某江的腐化变质令人唏嘘,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纪委监委 阳小莲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贪婪的欲望不断膨胀,敬畏之心不断消失,完全忘记了‘绝利去欲、不辱于身’的教训……”回顾自己偏移的人生轨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江悔恨不已。
张某江,男,1969年10月出生,先后在阳朔县金宝乡政府、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工作。在2014年至2021年间,张某江先后利用任县林业局、县财政局“一把手”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采购、招标、工程评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286.3万元。2019年,在项目评审结算过程中,采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政资金30余万元。
2021年11月,张某江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被阳朔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某江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2万元。
初心蒙尘 欲随权长起贪念
张某江出生在一个边远山区的贫困家庭,从小他便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一心读书,考取了中专,工作后端上了“铁饭碗”,成为村里人引以为傲的国家公务员。幼年的穷苦经历,铸就了他吃苦耐劳的品质。“不能乱收人钱财”是母亲给他的教诲,让他也曾有过干净、纯粹的干事创业时光。
由于工作表现出色,张某江逐步成长为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仕途上可谓顺风顺水。可随着工作岗位的调整,张某江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在围猎者眼中,财政局长就是一尊“财神爷”,巴结他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每天沉迷于觥筹交错中,在他们的吹捧恭维下,张某江的心态渐渐发生了变化。
不正之风是腐败滋生的温床。逢年过节,老板们都会拿着礼品、烟酒和购物卡来拜访,张某江从最初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坦然接受,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向我行贿的对象,有的是互相熟识的老朋友,有的是熟人推荐介绍的老板,我为他们办成了事,他们给我一点辛苦费、劳务费时,就如同接过他们递来的一支烟那样自然、顺手。”思想松懈、纪法意识淡薄让张某江逐渐丧失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的弱化,导致精神上缺“钙”,得了“软骨病”,从接受宴请到收受请托人财物,失去了原则,打开了贪腐的大门。
漠视纪法 滥用公权谋私利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权能变钱”的观念慢慢在张某江脑中形成。
“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看到别人受法纪处分觉得事不关己,没有形成震慑和警醒作用,心存侥幸。”“我是财政局长,掌控一方财权,大小事情一个人拍板定调,没有人能监管得了我。”
2016年至2017年,张某江在工程承揽上一人说了算,通过直接安排、打招呼等方式安排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89万元;2018年至2021年对项目招投标等进行暗箱操作,不惜改变原有的制度,先后帮助不同公司,并分配相关业务,收受贿赂183万元。本应是堤坝和防火墙的规章制度,在张某江看来形同摆设,肆意“拍板”搞权钱交易,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资财来路不正,心里有鬼,自会想办法遮掩躲藏。为转移贪污贿赂所得资金,2020年4月,在党政领导干部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中,张某江伙同其亲属签订虚假土地承包转让协议,将自己受贿款56万元现金交由亲属,再让亲属以支付土地转租款的名义汇入其本人的银行账户。事后,张某江以虚假转让协议书及56万元转账记录向组织谎称自己完成了清理任务,隐瞒其违规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事实。
“作为组织培养的一名的领导干部,本该忠诚、干净、担当,但在需要我体现忠诚老实的时候,我没有言行一致。”曾一度认为自己的贪腐行为做得“天衣无缝”而沾沾自喜,如今其亲属也成为了共犯,张某江悔不当初。
欲壑难填 心理失衡大肆敛财
“能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没想到轮到我时政策又变化了,觉得组织委屈了自己、亏待了自己,心理慢慢失衡,滋生了收取‘好处费’来弥补的愚蠢念头。”审查调查期间张某江说。事后得知组织早已将他列为考核对象时,张某江觉得自己辜负了组织的厚望,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像一张无形的巨网,张某江幡然醒悟,自己违法违纪的事有朝一日终难逃法网。在经过强烈的内心挣扎后,张某江选择了主动投案。
在留置期间,张某江深挖他走向违法违纪道路的思想根源,写下了长达36页纸的忏悔书,“我每收下一笔贿赂,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埋下一颗炸弹,收的次数越多,埋下的雷就会越多,最终会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我辜负了亲人的厚望,伤害了妻子,连累了成绩优异即将高考的儿子……”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家人深深的愧疚。
从寒门子弟到“一把手”,从全村学习的榜样到警示教育的典型,张某江的腐化变质令人唏嘘,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纪委监委 阳小莲 || 责任编辑 方庆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