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告知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机构名单的复函
认办证函〔2016〕201号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公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机构名单的报告》(以下简称来函)收悉,经研究,现予函复如下:
为确保《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尽快落实,我委本着积极引导培育、市场驱动为主的原则,及时对意向从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开展了资质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我委批准符合能力要求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机构共计5家(相关名录详见附件)。
根据来函所请,为便于相关运营机构自主选择和委托认证机构对其招标投标系统实施认证,你会可依据此函将相关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并协助我委交互至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我委后续也会将具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业务范围的机构函告你会,以便及时更新认证机构名录。
另外,各认证机构应在其网站公布所签约的实验室名录,并建议各认证机构将相关实验室名录及后续更新情况及时提交你会,由你会汇总后公布,并交互至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